《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分析:违反规定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属于治安违法行为
2021-05-28 21:43:25 admin 1043
违反规定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属于治安违法行为
——廖某违规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案
【案情】
2015年1月20日傍晚,某分局成龙路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反映,在某市锦江区皇经楼一街“断头路”国墙处热闹异常,一场露天文艺演出正在举行。派出所立即派遣民警赶到了现场。据办案民警介绍,举办演出的“断头路仅50米宽、100米长左右,主办方原本准备的两三百张発子根本不够,围墙上都挤满了人国观。在这样一个狭小的场所,不仅人均空间少,而且现场十分混乱嘈杂,一旦发生踩踏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经民警现场查验,该场演出系某公司为推广产品举行的文艺演出,但是未经相关文化部门行政许可,也未取得公安机关大型活动行政许可,并且这场演出现场围观人数达上干人,又无应急处置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制止活动继续进行,并责令举办方负责人廖某到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经查证,廖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违反规定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及本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廖某实行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分析】
本案涉及违反规定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认定及处罚。本案中,作为主办方的廖某,既未按规定申报,也未提供相关安全保障,已经构成违反规定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故此,公安机关对其处理并对其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