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分析: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2021-05-26 16:23:54 admin 772

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杨某妨害航空器飞行安全案
【案情】
2014年7月21日,杨某乘飞机从兰州飞往上海。在飞机上,杨某一直在玩手机,被空姐赵某发现。赵某要求杨某关闭手机,杨某不情愿地关了。一个小时后,空姐赵某为杨某发放饮料,杨某故意将杯子打翻,要求赵某赔礼道歉。赵某拒绝后,杨某大怒,要求找机长解决,被其他空乘人员劝阻。杨某强行进入驾驶舱,要求与机长对话,差点儿导致飞机偏离航向。
经民航公安机关调查,杨某无视航空安全,在飞机飞行过程中,违反规定使用手机,并强行进入驾驶舱,已经构成了本条规定的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违法行为。为此,根据本条之规定,民航公安机关对行为人杨某给予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分析】
本案涉及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行为的认定与处罚。本案中,杨某明知自己使用手机会干扰航空器的导航系统运行,且对乘务员的劝阻进行“报复”,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对航空飞行安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妨害,但没有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认定其构成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违法行为是正确的,公安机关对扬某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也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