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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分析:诱骗他人实施治安违法行为的,按照共同违法行为处罚

2021-05-17 09:45:15  admin  497

诱骗他人实施治安违法行为的,按照共同违法行为处罚

——金某诱骗他人吸毒案

【案情】

20151215日,某市警方发布了金某诱骗他人吸毒案案例。警方称,该市一男子邓某前不久刚刚买了房子,每天忙于赚钱还货,感觉“压力山大",便多次在电话里向此前曾在一起打过工的金某倾诉。“压力大,那就出来散散心,到我这来放松放松,我招待你」金某颇为义气地向邓某表示。随后邓某便坐车来到了金某处,金某随即拿出了冰毒和工具,让邓某跟着自己一起吸食。看着眼前的新鲜玩意,邓某随即问道:"这是什么?”“这个是好东西,能够减轻你的压力,刺激哩”金某没有告诉邓某这是毒品,而是含糊其辞地称其为“水烟"。“如果我当时知道他给我的是毒品,打死我也不会碰它的”邓某对民警坦言。根据违法嫌疑人供述、尿检结果及查获的毒品,公安机关根据本条及本法第73条之规定,对金某欺骗他吸食毒品的行为给予15日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的处罚。

【分析】

本案涉及诱骗他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问题。根据本条的规定,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诱骗的行为处罚。同时,根据本法第20条规定,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重处罚。本案中,金某欺骗邓某实施吸毒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符合本法第73规定的违法行为,因此按照该条规定的法定处罚幅度从重处罚。故此,公安机关对周某选择上限15日的行政拘留和2000元的罚款进行处罚是正确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分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特别轻微的,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分析:违反两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追究责任,合并执行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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