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分析:散布“官场地震”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构成治安违法行为
2021-05-20 09:29:18 admin 553

散布“官场地震”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构成治安违法行为
——许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案情】
2014年11月20日,某市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关某市多名市、区领导被迅速逮捕,将引起官场地震”的网络谣言在QQ群、微信群里广乏传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警方迅速立案开展调查。通过大量的信息筛查研判,警方最终锁定违法嫌疑人许某。11月24日,警方在某小区内将许某抓获。经审查,许某交代其为了在朋友中吸引关注,将道听途说的不实信息编写后发布在微信群里。随后该微信被广转发传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根据本条第1款规定,给予许某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分析】
本案涉及虛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认定及处罚。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即本条第1项的“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是指编造火灾、水灾、地质灾害及其他危险情况和传染病传播的情况以及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或者明知是虚假的险情、疫情、警情,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行为。依本条第1项之规定,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本案中,许某散布有关“某市多名市、区领导被逮捕,将引起官场地震”谣言,属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对许某处以6日行政拘留是正确的。